奉节县第九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优惠政策
生成
海报
奉节县第九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优惠政策
分类:官方政策 2024-09-29 2486

为提振消费、恢复信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多子女家庭、夔州英才、“换新购”购房,按照《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通知》(渝房市办〔2024〕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奉节县第九届房交会期间的相关购房户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府补贴

(一)住房补贴。

1.刚性和改善性购房户契税补贴。房交会期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在奉节县境内购买参与房交会的新建商品房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居民家庭,其完税税率为1%、1.5%的住房,按契税完税额度全额补贴;完税税率为2%、3%的住房,按计税额度的1.5%进行补贴。

2.多子女家庭购房专项补贴。房交会期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奉节县境内购买参与房交会的新建商品房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由县财政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纳入夔州英才的本科以上人才购房专项补贴。房交会期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对纳入夔州英才的本科以上人才,在奉节县境内购买参与房交会的新建商品房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由县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4.住房“换新购”购房专项补贴。房交会期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居民家庭对奉节县城区内原有住房进行出售,并购买奉节县境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享受以下补贴。

(1)对购买新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和契税缴纳的居民家庭,由县财政按照前三类相应情况进行补贴。

(2)对购买第(1)项家庭对应的旧房且完成过户手续和契税缴纳的居民家庭,由县财政给予旧房成交金额0.5%的补贴。旧房成交金额以契税完税的成交金额为依据。

上述1—4项购买住房的契税补贴和专项补贴不得叠加重复享受,只能按照“符合对应”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补贴政策。

(二)车位补贴。

房交会期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居民家庭在奉节县城区内购买参与房交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手车位,完成网签合同并备案的,按契税完税额度全额补贴。

二、企业优惠

房交会期间,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享受房地产企业自主确定的优惠价格。对团购住房(一次性3套以上)的,享受房地产企业自主确定的团购优惠价格。

三、金融支持

(一)下调首付。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15%执行。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到15%。

(二)降低利率。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即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3.85%的基础上,下调40个基点,按3.45%执行。

四、交易优化

(一)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自2024年9月30日起,凡在奉节县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二)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奉节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奉节县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奉节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居民将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奉节县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相关资讯

正在加载...
首页
返回